苏府复〔2000〕24号
吴江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》(吴政发〔2000〕55号)悉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并报省政府批准,现就调整你市松陵镇、盛泽镇行政区划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撤销八坼镇,将其原辖区域并入松陵镇,镇政府驻松陵。区划调整后,松陵镇行政区域148.58平方公里,人口11.45万,辖48个居民区、62个村委会。
二、同意撤销坛丘镇,将其原辖区域并入盛泽镇,镇政府驻盛泽。区划调整后,盛泽镇行政区域113.68平方公里,人口10.41万,辖40个居民区、55个村委会。
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,请你市切实加强对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领导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干部人事、资产和债务债权问题,实行平稳过渡,确保社会稳定。
特此批复。
苏州市人民政府
2000年7月12日